浙江省苍南县3月11日至3月26日挂牌出让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3-17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5)27 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3-1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其它要求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总建筑面积(㎡) | |||||||
苍南县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3-17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兴翔路以东,东城路以南,龙平大道以西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8813.0平方米,出让面积为48813.0平方米(73.22亩) | 商服用地 | <4.5且≥1.3 | <60% | ≥10% | 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19658平方米,其中商业购物中心面积>50000平方米,商务办公面积>100000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控制在15000平方米到16000平方米之间(不包含在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内),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 40年 | 竟得人须自持地上商业购物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具体位置以规划设计方案为准),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全部自持。自持地上、地下商业部分不得分割 | 16000万元(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 | 3200万元 |
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
①实到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②竞买人具有大型城市综合体开发经验,在我国境内已开工建设不少于2个大型城市综合体(其中至少有一个商业综合体的自持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苍南县境外竞买人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 3 月 9 日至 2015年 3 月 10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5年 3 月 11 日8:30时至2015 年 3 月 26 日11:00时(工作日)之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 3 月 26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5年 3 月 26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5年 3 月 11 日8:30时至2015年 3 月 26 日15:00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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