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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3月11日至3月26日挂牌出让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3-17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2-17

关键字: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5)27 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3-1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其它要求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总建筑面积(㎡)
苍南县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3-17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兴翔路以东,东城路以南,龙平大道以西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8813.0平方米,出让面积为48813.0平方米(73.22亩) 商服用地 <4.5且≥1.3 <60% ≥10% 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19658平方米,其中商业购物中心面积>50000平方米,商务办公面积>100000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控制在15000平方米到16000平方米之间(不包含在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内),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40年 竟得人须自持地上商业购物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具体位置以规划设计方案为准),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全部自持。自持地上、地下商业部分不得分割 16000万元(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 3200万元
  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
  ①实到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②竞买人具有大型城市综合体开发经验,在我国境内已开工建设不少于2个大型城市综合体(其中至少有一个商业综合体的自持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苍南县境外竞买人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 3 月  9  日至 2015年  3 月 10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5年 3  月  11 日8:30时至2015 年 3 月 26 日11:00时(工作日)之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  3 月  26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5年 3 月 26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5年  3 月  11 日8:30时至2015年 3  月 26 日15:00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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