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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国土拍告字[2010]00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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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芜湖县国土资源网(芜国土告字201009号)出让公告

宗地编号:
 1009-1
宗地面积:
 5865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湾址镇滨湖大道以北,保沙路以西,芜湖南路以东,水阳江路以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22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496万元
 
 
 场地平整:土地自然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
 1248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居住70年、商业40年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土地拍卖成交价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二)建设工期:此次出让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三)保证金处置方式:报名时,收取拍卖资料费2000元,拍卖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其中90%计可冲抵首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0%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50%,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50%。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按期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1‰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四)土地交付方式、时间和付款方式:地块于出让成交后六个月内以“净地”方式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分三期付清,其中第一期在出让成交后三十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第二期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20%;第三期在出让成交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
宗地编号:
 1009-2
宗地面积:
 4949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湾址镇滨湖大道以北,保沙路以西,芜湖南路以东,水阳江路以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22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080万元
 
 
 场地平整:土地自然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
 104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居住70年、商业40年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土地拍卖成交价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二)建设工期:此次出让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三)保证金处置方式:报名时,收取拍卖资料费2000元,拍卖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其中90%计可冲抵首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0%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50%,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50%。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按期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1‰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四)土地交付方式、时间和付款方式:地块于出让成交后六个月内以“净地”方式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分三期付清,其中第一期在出让成交后三十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第二期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20%;第三期在出让成交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

 

宗地编号:
 1009-3
宗地面积:
 7014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湾址镇滨湖大道以北,保沙路以西,芜湖南路以东,水阳江路以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22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912万元
 
 
起始价:
 1456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居住70年、商业40年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土地拍卖成交价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二)建设工期:此次出让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三)保证金处置方式:报名时,收取拍卖资料费2000元,拍卖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其中90%计可冲抵首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0%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50%,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50%。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按期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1‰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四)土地交付方式、时间和付款方式:地块于出让成交后六个月内以“净地”方式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分三期付清,其中第一期在出让成交后三十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第二期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20%;第三期在出让成交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
宗地编号:
 1009-4
宗地面积:
 7019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湾址镇滨湖大道以北,保沙路以西,芜湖南路以东,水阳江路以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22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912万元
 
 
起始价:
 1456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居住70年、商业40年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土地拍卖成交价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二)建设工期:此次出让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三)保证金处置方式:报名时,收取拍卖资料费2000元,拍卖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其中90%计可冲抵首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0%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50%,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50%。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按期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1‰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四)土地交付方式、时间和付款方式:地块于出让成交后六个月内以“净地”方式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分三期付清,其中第一期在出让成交后三十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第二期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20%;第三期在出让成交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上述地块整体打捆出让,出让人将与受让人分别签订各地块土地出让合同。但此前在芜湖县范围内有违规拖欠价款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8月17日2010年09月06日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8月17日2010年09月06日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06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9月06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09月06日15时00分芜湖县机关行政会议中心二楼第二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0年9月7日—2010年9月17日16:00时,地点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在挂牌期间,至2010年9月15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0年9月15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址镇环城南路62号
    联 系 人:方向、高海宝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开户单位: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湾址支行
    银行帐号:490544588898093001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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