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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5月6日拍卖出让大田街道临海大道与奋进街交汇东南角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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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331082004219001 宗地总面积:  3920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大田街道临海大道与奋进街交汇东南角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1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6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7200万元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15日 至 2015年05月06日 到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投标)窗口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15日 至 2015年05月06日 到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投标)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06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5月06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5月06日15时30分 在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二号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坐落在大田街道的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本次出让地块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遇报名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报价出让。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土地契税。
    三、土地开发条件:1、该区块按国家建筑规范标准建设,地上商业用房配置水、电、消防等设施后,土地受让方无偿返还给大田街道朝阳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商业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地下停车位5400平方米;2、地块内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及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足百户按照最少20平方米建筑面积落实)的标准落实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大田街道办事处使用;3、无偿返还(移交)部分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由土地受让方负责办理,以竣工后房屋实际构成价值作价计算相关税费,并支付过户费用。
    四、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大田街道)临开规设函[2014]03号编制建设方案。本地块规划设计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82335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自室外地平算起):建筑檐口高度≤80米。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有囤地及闲置土地、有行贿纪录和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除外)。非临海房地产企业中标后,须三十天内在临海注册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大田街道朝阳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大田街道朝阳村商住区块商业用房建设协议书》并交纳建设保证金300万元(见拍卖资料)。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投标)窗口获取。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zjdlr.gov.cn)、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lhgtzyj.gov.cn)、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hztb.gov.cn)发布。
    七、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6日上午11时止,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投标)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竞买者携带身份证。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才准予报名。
    八、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确认其投标资格。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定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清。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
    九、竞得人成交后凭成交确认书、交地确认书、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票据和《大田街道朝阳村商住区块商业用房建设协议书》到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二号开标室。
    十一、竞买保证金缴付必须到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财务室开具财政缴款书,向财政专户缴纳后方可报名。成交者余额出让金缴付情况同上,契税向税务部门缴付。
    十二、联系方式:
    土地招投标窗口联系人:郏女士(电话:0576-85280089) 
    市国土局财务室联系人:尹女士(电话:0576-85226739)
    实地踏勘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76-85952166)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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