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5月11日拍卖出让东至兴安路、北至马向路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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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马土让2015-28号 | 宗地总面积: | 100138.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兴安路、南至学苑路、西至中加双语学校、北至马向路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10615BB0007|3403015BA0001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2275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根据马鞍山市政府对该地块出让方案的批复要求,该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17日 至 2015年05月06日 到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07日 至 2015年05月07日 到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2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0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5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5月11日10时00分 在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拍卖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至出让金的50%,3个月内付至出让金的80%,6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未在6个月内付清的,必须在1年内缴清,但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延期付款利息。
2.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净地交付。
4.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按期开工的,返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
5.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6.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向市规划局提交规划设计方案报审,报审方案须遵守马鞍山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等规定和要求,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本条款在《国有建设用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
7.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8.未经市政府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9.项目建设条件:竞得人需在地块内配置一处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幼儿园需与项目同步建设。竞得人应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和建设幼儿园,并承担相关费用。建筑方案经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并报规划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建成后经区教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区教育主管部门。
10.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本次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人转挂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12.如本次出让公开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5年5月20日17时,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5年5月20日17时。挂牌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0时至2015年5月22日16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拍卖厅。
13.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14.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555-237367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