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光市5月11日公开公告出让明光市跃龙湖大黄寨部分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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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5)18 | 宗地总面积: | 93935.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明光市跃龙湖大黄寨部分地块(地块一)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地块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予以清除至宗地内达到开工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5)19 | 宗地总面积: | 5394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明光市跃龙湖大黄寨部分地块(地块七)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地块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予以清除至宗地内达到开工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5)20 | 宗地总面积: | 5093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明光市跃龙湖大黄寨部分地块(地块十一)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地块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予以清除至宗地内达到开工条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20日 至 2015年05月10日 到 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20日 至 2015年05月10日 到 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1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5月1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5年05月11日09时30分 在 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明光市祁仓路98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防大楼4-1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033298
开户单位: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徽明光民丰村镇银行、明光市工商银行明光市支行、中国银行明光支行、建行明光支行
银行帐号:3411830011010000001122、1313082129300077006、188711612107、34001737608053005009
明光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