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5月11日拍卖出让吴宁东路98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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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东阳市市政府批准,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5-19 | 宗地总面积: | 151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吴宁东路98(原浙江广宏建设有限公司地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3.94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87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22日 至 2015年05月11日 到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二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22日 至 2015年05月11日 到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11日0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5月12日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5月11日15时00分 在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八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二楼)
联 系 人:王
联系电话:86691836
开户单位: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银行帐号:1208040029049203886
东阳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