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5月12日拍卖出让绍兴袍江医院地块和袍江新区世纪街3号地块以西、高木河以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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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袍江新区G16号 | 宗地面积: | 44647.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绍兴袍江医院地块和袍江新区世纪街3号地块、南至世纪街,西至鸿滨路,北至高木河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3≤容积率≤2.5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60 | 土地用途: | 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55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527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由袍江新区管委会认定的绍兴市范围内的国有法人企业,目前仍然欠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申请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28日 至 2015年05月11日 到 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28日 至 2015年05月11日 到 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1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5月1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5月12日09时30分 在 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地块为带方案拍卖,地块内所有建筑由绍兴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回购用于拆迁安置.
地价成交后的总价地块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5-88024297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900001466337600010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