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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2010)第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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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鳌江镇曙光北路原柳成集团区块东侧河边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地块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出让年限
土地 条件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鳌江镇曙光北路原柳成集团区块东侧河边地块
1989m2
商业、办公、住宅 
1.5~5.0
≤51%
20%~30%
商业、办公40年、住宅70年
五通
1345
270
  三、竞买对象:该地块参加对象必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注:竞得人必须按对等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四、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报价采用增价方式,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每次增幅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或其整数倍。出让人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注:出让地块不设置保留底价。
 
  五、参与竞买者必须于2010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19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保证金交纳凭证、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另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缴入帐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未成交者保证金在出让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抵出让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9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0年9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10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21日15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挂牌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6373502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193022
  鳌江镇人民政府              63626047     
                           
  九、网址:www.pyztb.com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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