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德清县5月18日至5月27日挂牌出让新市镇府前路北侧、供电营业所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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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德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4-253 | 宗地总面积: | 51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市镇府前路北侧、供电营业所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1505.79万元 | 加价幅度: | 10.296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05月18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05月27日15时00分 | ||||||
备注: | 该地块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县内外企业竞得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在本县尚有拖欠地价款的不得申请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50%成交地价款,60日内付清全部地价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18日 至 2015年05月25日 到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18日 至 2015年05月25日 到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2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5月25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4-253 号地块:2015年05月18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5月27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地块成交后,需缴纳出让金的10%作为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最高2000万人民币,不计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德清县国土资源局(武康镇千秋东街101号)
联 系 人:0572-8283419、8066293
联系电话:杨先生、蔡女士
开户单位:德清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205280029001107606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