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5月19日公开公告出让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208号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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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FL2015-02-27 | 宗地总面积: | 2353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208号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99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5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备注: | 1、起始价:7060万元 2、商业40年 3、FL2015-02-27号地块须按城市规划与FL2012-02-16号地块统一规划、建设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28日 至 2015年05月18日 到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28日 至 2015年05月18日 到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18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5月1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5年05月19日10时00分 在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按现状交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宗地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必须在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到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将终止供地,不予退还定金,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已签订出让合同不按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追究受让人的相关责任。
3.新建或改建住宅项目(含安置房、公租房、廉租房),开发建设单位须按照涪府发〔2012〕106号通知和涪陵府办发〔2014〕71号补充通知的规定,向宗地所在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社区用房,或缴纳社区用房建设经费。
4、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出让方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出让方将挂牌出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23-72220070
开户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银行帐号:7422010182600076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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