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5月21日至6月2日挂牌出让群力大道以西,创维佳园以东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 发布时间: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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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溧水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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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NO.2015G13 | 东至群力大道;西至创维佳园;南至NO.2015G14地块;北至中兴 | 68605.30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80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3830 | 19150 | 100(万元) |
NO.2015G14 | 东至群力大道;西至空地;南至团山西路;北至NO.2015G13地块 | 64586.90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80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3604 | 18020 | 100(万元)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须在报名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须明确投资比例。区外公司、企业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本区范围内成立所持股份大于50%的项目公司。竞买人在此公告发布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1、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但没有按约定时间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2、在本区范围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期开、竣工建设,或已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不足一半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05月05日至2015年05月20日,到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05月21日至2015年06月01日,到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01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06月01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2015G13;
报名时间:2015年05月21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06月01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05月21日 08时30分 至2015年06月01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5年05月21日8时30分 至2015年06月02日11时;
2、地块编号:NO.2015G14;
报名时间:2015年05月21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06月01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05月21日 08时30分 至2015年06月01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5年05月21日8时30分 至2015年06月02日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备注:NO.2015G13、 NO.2015G14地块代征绿地17221.9平方米;NO.2015G14地块代征代建幼儿园用地2530.4平方米,建成后须无偿移交区教育主管部门,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请仔细阅读公开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5-56232300
联 系 人:诸靖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
201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