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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5月28日公开公告出让高新园区南岩区块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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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8(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5年经1号 宗地总面积:  3332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高新园区南岩区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9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10015IA0001
备注:  地块竞买资格:新昌县范围内的国有企业,由县国资管理部门提供资格审查证明。
 

宗地编号:  2015年经2号 宗地总面积:  57079平方米 宗地坐落:  高新园区南岩区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6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10015IA0004
备注:  地块竞买资格:新昌县范围内的国有企业,由县国资管理部门提供资格审查证明。
 

宗地编号:  2015年经3号 宗地总面积:  67899平方米 宗地坐落:  高新园区南岩区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19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10015IA0002
备注:  地块竞买资格:新昌县范围内的国有企业,由县国资管理部门提供资格审查证明。
 

宗地编号:  2015年经4号 宗地总面积:  2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儒岙镇前洋市村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0.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10015IA0003
备注:  地块竞买资格:应具有省级经贸部门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建议由县商务局提供资格审查证明。 该地块根据浙江省加油站油库建设项目控制指标,需建设成为三级加油站。中买者须先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
 

宗地编号:  2015年经5号 宗地总面积:  824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南明街道南泥湾村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医卫慈善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8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10015IA0006
备注:  地块东北角用地按现状道路建设,并与阳光福利中心共享。中买者须先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
 

宗地编号:  2015年经6号 宗地总面积:  78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澄潭镇坑下村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31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6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10015BA0008
备注:  (绍兴市土地评估中心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备案号3307315BA0097) 中买者须先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
 

宗地编号:  2015年经7号 宗地总面积:  4149平方米 宗地坐落:  羽林街道渡皇山村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40.9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10015BA0007
备注:  (绍兴市土地评估中心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备案号3307315BA0098) 该地块须一并购买地上建筑物(价格为228.94万元),现有地上建筑物由中买者利用或处置。
 

宗地编号:  2015年经8号 宗地总面积:  917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江滨南路与孝行路交叉口东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2.7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6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1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10015BA0009
备注:  (金华市华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估价备案号3303615BA0085)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需成立新公司的,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
     2015年经1号、2015年经2号、2015年经3号和2015年经8号地块竞买资格:新昌县范围内的国有企业,由县国资管理部门提供资格审查证明。2015年经4号地块竞买资格:应具有省级经贸部门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建议由县商务局提供资格审查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26日 至 2015年05月27日 到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26日 至 2015年05月27日 到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2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5月2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5年05月28日10时00分 在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使用条件:2015年经4号地块根据浙江省加油站油库建设项目控制指标,需建设成为三级加油站。2015年经5号地块东北角用地按现状道路建设,并与阳光福利中心共享。2015年经7号地块须一并购买地上建筑物,现有地上建筑物由中买者利用或处置。2015年经4号、2015年经5号和2015年经6号地块中买者须先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77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5-86250220
    开户单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银行:新昌县建设银行
    银行帐号:33001656635053008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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