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光市6月22日公开公告出让张八岭镇嘉山集社区以南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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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7(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予以清除至宗地内达到开工条件。
宗地编号: | (2015)17 | 宗地总面积: | 3491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五一路与灵迹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1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35.1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地块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予以清除至宗地内达到开工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5)22 | 宗地总面积: | 574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张八岭镇嘉山集社区以南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地块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予以清除至宗地内达到开工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5)23 | 宗地总面积: | 310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张八岭镇嘉山集社区以南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地块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予以清除至宗地内达到开工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5)24 | 宗地总面积: | 1759.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张八岭镇嘉山集社区以东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地块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予以清除至宗地内达到开工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5)25 | 宗地总面积: | 885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张八岭镇前黄社区以南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地块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予以清除至宗地内达到开工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5)26 | 宗地总面积: | 1243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宁路以南、旭特电子以西、海兴工贸以北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1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地块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予以清除至宗地内达到开工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5)27 | 宗地总面积: | 2120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灵迹大道以北、韩山北路以西、金明车业以南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1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地块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予以清除至宗地内达到开工条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6月01日 至 2015年06月21日 到 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6月01日 至 2015年06月21日 到 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2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6月2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5年06月22日09时30分 在 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015)26、(2015)27、(2015)17号宗地土地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50万元/亩,或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0万元/年。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033298
开户单位: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徽明光民丰村镇银行、明光市工商银行明光市支行、中国银行明光支行、建行明光支行
银行帐号:3411830011010000001122、1313082129300077006、188711612107、34001737608053005009
明光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