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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6月25日拍卖出让都江堰市玉堂镇永康社区3、4、5、6组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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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15年6月25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拍卖起叫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拍卖出让时间 规划设计条件 持证准用面积(亩)及方式 出让人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
1 DJY2015-05(252/211) 都江堰市玉堂镇永康社区3、4、5、6组 63491.11(合95.2367亩)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77万元/亩 5900 2015年06月25日10时 大于1.0且不得大于2.1 ≤35%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 ≥30%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建筑兼容比例不得超过该宗地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 / 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
2 DJY2015-06(252/211) 都江堰市玉堂镇永康社区5、8组 61058.36(合91.5875亩)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77万元/亩 5700 大于1.0且不得大于2.2 ≤35%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60米,建筑高度为36-60米建筑基底面积不得大于该地块总建筑基底面积的30% ≥30%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建筑兼容比例不得超过该宗地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 / 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
3 DJY2015-09(252/211) 都江堰市玉堂镇永康社区1、4、5组 54395.38(合81.5931亩)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77万元/亩 5100 大于1.0且不得大于2.4 ≤35%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1米 ≥30%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建筑兼容比例不得超过该宗地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 / 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
4 DJY2015-07(252/211) 都江堰市玉堂镇永康社区5、8组 47755.4(合71.6331亩)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77万元/亩 4500 大于1.0且不得大于2.4 ≤35%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 ≥30%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建筑兼容比例不得超过该宗地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 / 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
5 DJY2015-04(252/211) 都江堰市玉堂镇永康社区3、4组 38927.2(合58.3908亩)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77万元/亩 3600 大于1.0且不得大于2.1 ≤35%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 ≥30%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建筑兼容比例不得超过该宗地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 / 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
6 DJY2015-03(252/211) 都江堰市玉堂镇永康社区2、3组,白玉社区6组 38696(合58.0440亩)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77万元/亩 3600 大于1.0且不得大于2.1 ≤35%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 ≥30%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建筑兼容比例不得超过该宗地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 / 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
7 DJY2015-08(252/211) 都江堰市玉堂镇永康社区4、5、8组 33740.45(合50.6107亩)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77万元/亩 3200 大于1.0且不得大于2.1 ≤35%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60米,建筑高度为36-60米建筑基底面积不得大于该地块总建筑基底面积的30% ≥30%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建筑兼容比例不得超过该宗地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 / 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方式(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查询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相关操作指南;已完成网上报名用户注册的意向竞买申请人须在2015年06月24日16时之前凭CA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dggzy。com/)土地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竞买报名申请,经系统确认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网上报名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及《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咨询电话:028-85987887。) 
  五、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5年06月09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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