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7月2日拍卖出让箬横镇箬横大道北侧、南大街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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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RH060113-1地块容积率不小于1.3且不大于1.9,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3221.8平方米(按照房地产测绘规范分摊后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少于25%;建筑限高75米。RH060113-1地块须建设为酒店,主体建筑靠东侧布置,产权不允许分割转让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其余商业部分产权允许分割。 RH060113-2地块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2,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15200.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包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商业建筑面积不足部分可调剂给住宅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A区60米,B区75米。
宗地编号: | RH060113 | 宗地总面积: | 6458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箬横镇箬横大道北侧、南大街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75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019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注册在温岭市外的房地产企业,受让本宗用地后,须在六个月内在温岭市内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时必须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6月29日 至 2015年06月30日 到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6月29日 至 2015年06月30日 到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3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6月30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7月02日09时30分 在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拍卖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6月30日工作时间(截止2015年6月30日下午4时)。如报名者不足三家,则该宗土地在2015年7月1日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挂牌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下午4时。挂牌时间:2015年7月1日上午8时起至2015年7月14日下午4时止的工作时间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赵小平
联系电话:8610971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