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6月29日至7月9日挂牌出让绿园区乙三路以西,丁三十三路以东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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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规划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1 | 220106008003GB00086、87、89 | 绿园区东至:乙三路,西至:丁三十三路,南至:南阳路,北至:景阳大路 | 227569 | 城镇住宅、商务金融、其他商服用地 | 227569 | 1号地块<2.4 | 1号地块:<60% | <70M(建筑高度需征求空军意见,待其同意并满足机场净空要求后方可进行建设) | 1号地块>20% 2、3号地块>30%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25000 |
2、3号地块1.0<R<2.3 | 2、3号地块:<30% | ||||||||||
2 | 220106008003GB00091、92、95 | 绿园区东至:丁三十四路,西至:乙三路,南至:南阳北路,北至:景阳大路 | 102833 | 城镇住宅、商务金融、其他商服用地 | 102833 | 4号地块:A地块<3.0、B地块1.0<R<2.3 | 4号地块:A地块<60%、B地块<30% | <70M(建筑高度需征求空军意见,待其同意并满足机场净空要求后方可进行建设) | 4号地块:A地块>20%、B地块>30%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12000 |
5号地块:1.0<R<2.3 | 5号地块:<30% | 5号地块:>30% |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竞买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单位自行使用的除外,对外商首次来长投资房地产业的,不受资质要求限制。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7日11时前工作时间内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29日9时至2015年7月7日11时前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7日11时前。
经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7月8日1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挂牌时间:2015年6月29日9时至2015年7月9日9时,挂牌出让仪式定于2015年7月9日9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招拍挂交易大厅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需提供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人员配置及 诚信经营情况审核确认书》。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
联系电话:0431-81810302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地价总额进行报价和增价。
3.本公告规划容积率中不包含地下建筑,待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由规划部门出具详细规划,对于有地下建筑的,另行计算收取地下建筑部分的土地出让价款。
4.至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8881
联 系 人:吴女士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177号
网 址:www.ccgt.gov.cn
九、保证金账号咨询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8024
联 系 人:王先生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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