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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东至县7月8日公开公告出让大渡口镇西区,206国道南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东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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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大渡口(2015)12-4 宗地总面积:  7982.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大渡口镇西区,206国道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4815BA0045
备注:  该宗地以现状净地条件为准,用途为商住,商业40年、住宅70年,起始价66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宗地编号:  木塔(2015)12-1 宗地总面积:  2367.2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木塔乡郑村村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4815BA0043
备注:  该宗地以净地条件为准,起始价为6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宗地编号:  木塔(2015)12-2 宗地总面积:  2330.3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木塔乡郑村村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4815BA0042
备注:  该宗地以净地条件为准,起始价为6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宗地编号:  尧渡2015-12-3 宗地总面积:  1937.82平方米 宗地坐落:  尧渡镇大庄村丁村组境内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6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4715BA0005
备注:  该宗地以现状净地条件为准,起始价为2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6月17日 至 2015年07月07日 到 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6月17日 至 2015年07月07日 到 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0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7月0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5年07月08日08时30分 在 东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2家(含2家)以上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仅一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2015年7月7日下午17时30分前电话通知各竞买意向人。
     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拍卖会的时间和地点
     1号宗地拍卖时间2015年7月8日下午15时;2号宗地拍卖时间2015年7月8日15:30分;3号宗地拍卖时间2015年7月8日16时;4号宗地拍卖时间2015年7月8日16:30分。拍卖地点:东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7月8日上午8:30—2015年7月17日下午16:00,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地点:东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进账截止时间至2015年7月15日16时。
     2、1号、2号、4号宗地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时按照地块出让价款总额的5%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未按期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3号宗地不征收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钱先生 周先生
     联系电话:0566-7028619
     开户单位:东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支行
     银行帐号:20334172100100000222492
 
 
东至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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