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7月15日拍卖出让山南新区南经九路东侧、南纬一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淮南市国土资源局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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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淮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
地块编号 |
土地座落 |
四至范围 |
土地面积 (实测为准)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HGTP15049 |
山南新区南经九路东侧、南纬一路南侧 |
东至:南经十路南至:山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第二中学 西至:南经九路北至:南纬一路 |
174.876亩/116584.02 |
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
40年 70年 |
二类居住用地≤1.5 |
二类居住用地≤25% |
沿南纬一路红线向南70米范围内建筑限高12米;其他按限高60米控制;建筑由北向南逐步增高 |
二类居住用地≥43% |
108 |
9444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7日9:30至2015年7月13日17:00前,到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部(山南新区政务中心F楼)购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竞买拍卖地块的,申请人须于2015年7月7日9:30至2015年7月13日17:00前,按指定帐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到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部(山南新区政务中心F楼)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报名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15年7月15日12: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7月15日16:00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大厅(山南新区政务中心F楼)举行。
六、本次拍卖设有保留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七、价高者得,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
八、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要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金的5%向市国土资源局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未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不得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九、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的,需缴纳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
十、如拍卖公告的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的内容不一致,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南新区政务中心F楼)
联系电话:0554-2699135 0554-6818605 13956416789 18155478973
淮南市国土资源局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