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8月5日至8月14日挂牌出让津南区咸水沽镇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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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南(挂)2015-0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宗地位于津南区咸水沽镇,四至为:东至现状住宅,南至咸水沽第三小学,西至坤元路,北至米兰北路(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现状场清地平。
该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出让土地面积10717.6平方米,容积率1.0-1.6,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30%。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起始价为4503万元(不包括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其他要求:
1、受让人需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换热站一处,在2015年9月底之前竣工,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津南区人民政府,保证冬季供暖;
2、地下建筑为配套部分,如作为经营性,须经出让人同意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3、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4、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
5、规划其他要求详见该宗地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津南区的,须按照规定在津南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503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5年8月12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8月4日,自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宗地挂牌时间自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4日15:0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宗地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桑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57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津南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2)88510003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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