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泉市8月12日拍卖出让大沙滨江区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发布时间:20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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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A21001 | 宗地面积: | 673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沙滨江区块,地块东临规划外环线,南接留用地,西连纵一路,北至滨江路。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容积率≤1.6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281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
起始价: | 22562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
备注: | 商业40,住宅7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对象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或企业。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7月29日 至 2015年08月11日 到 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7月29日 至 2015年08月11日 到 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11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8月12日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8月12日10时00分 在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行政中心西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由龙泉市公证处公证。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联 系 人:刘清霞 林敏 郑高娟 项春艳
联系电话:0578-7124752 7262326 726168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201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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