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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泉市8月12日拍卖出让大沙滨江区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发布时间:20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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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A21001 宗地面积:  67329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大沙滨江区块,地块东临规划外环线,南接留用地,西连纵一路,北至滨江路。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容积率≤1.6 建筑密度(%):  ≤4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1281万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起始价:  22562万元 加价幅度:  0万元
备注:  商业40,住宅7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对象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或企业。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7月29日 至 2015年08月11日 到 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7月29日 至 2015年08月11日 到 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11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8月12日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8月12日10时00分 在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行政中心西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由龙泉市公证处公证。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联 系 人:刘清霞 林敏 郑高娟 项春艳
     联系电话:0578-7124752 7262326 726168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201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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