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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8月11日至8月20日挂牌出让金清镇75省道以东、五条河以西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 发布时间:20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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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金清镇75省道以东、五条河以西 宗地面积:  3662.3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清镇75省道以东、五条河以西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0.6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15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加油站)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570万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3307815BA0029
起始价:  285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5年08月11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5年08月20日16时00分
 

宗地编号:  路桥区76省道复线以东、纬八路以南地块 宗地面积:  21103平方米 宗地坐落:  路桥区76省道复线以东、纬八路以南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1.5≤容积率≤2 建筑密度(%):  ≤50
绿化率(%):  20≤绿化率≤30 建筑限高(米):  ≤24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630万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3307815BA0025
起始价:  317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5年08月11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5年08月20日16时00分
 

宗地编号:  南山街以西、环山北路以北 宗地面积:  50029平方米 宗地坐落:  南山街以西、环山北路以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容积率≤2.2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60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620万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3307815BA0028
起始价:  81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5年08月11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5年08月20日16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台土告字[2014]042、0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自然人及路桥区外法人、其他组织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在路桥区注册成立新公司。
    台土告字[2015]0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受让人应在受让后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在路桥区内申请成立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03日 至 2015年08月18日 到 台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09日 至 2015年08月18日 到 台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1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8月19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台州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金清镇75省道以东、五条河以西号地块:2015年08月11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8月20日16时00分 ;
    路桥区76省道复线以东、纬八路以南地块号地块:2015年08月11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8月20日16时00分 ;
    南山街以西、环山北路以北号地块:2015年08月11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8月20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3)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招投标网站(www.tzztb.com)及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  公布;
    (4)报名地点:台州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市招投标中心办事窗口。
    (5) 台土告字[2015]042号:受让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资格。
    (6)台土告字[2015]044号:地块范围内住宅商业按5500元/平方米、地下机动车标准停车位按10万元/只,由  受让方按新城开发管委会提供的对象进行销售,其余多有建筑、构筑物(含物业用房)无偿移交给新城开发管委会确定的对象,(具体详见《项目建设协议书》)。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685126 82525022
    开户单位:台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台州市建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银行帐号:900001040002783,900101040017771,1207011219049088838,33001663500059001111,576900034110303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
201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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