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8月17日至8月28日挂牌出让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兴翔路以东,东城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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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苍南县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3-17地块 | 宗地面积: | 488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兴翔路以东,东城路以南,龙平大道以西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容积率<3.4 | 建筑密度(%): | <60 | ||||
绿化率(%): | ≥1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00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26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08月17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08月28日15时30分 | ||||||
备注: | 总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65964.2平方米,其中商业购物中心面积>50000平方米,商务办公面积>45000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我国境内外法人、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并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13日 至 2015年08月16日 到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17日 至 2015年08月28日 到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28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8月28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苍南县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3-17地块号地块:2015年08月17日08时30分 至 2015年08月28日15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竟得人须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30%(具体位置以规划设计方案为准),自持商业部分须整体自持,十年内不得分割及转让(以产权证书取得时间起算),2、底层配建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对外公共厕所,并能方便公众24小时使用.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开垦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竟得人须另行支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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