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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8月10日至8月20日挂牌出让绿园区,乙三路以西、丁三十三路以东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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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20106008003GB00086、87、89 宗地总面积:  227569平方米 宗地坐落: 绿园区,东至乙三路、西至丁三十三路、南至南阳路、北至景阳大路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2.3 建筑密度(%):  小于30
绿化率(%):  大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70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5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5年08月10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5年08月20日09时00分
 

宗地编号:  220106008003GB00091、92、95 宗地总面积:  102833平方米 宗地坐落: 绿园区,东至丁三十四路、西至乙三路、南至南阳北路、北至景阳大路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2.3 建筑密度(%):  小于30
绿化率(%):  大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70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5年08月10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5年08月20日09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竞买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单位自行使用的除外,对外商首次来长投资房地产业的,不受资质要求限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7月20日 至 2015年08月18日 到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10日 至 2015年08月18日 到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18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8月19日14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招拍挂交易大厅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20106008003GB00086、87、89 号地块:2015年08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8月20日09时00分 ;
  220106008003GB00091、92、95 号地块:2015年08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8月20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需提供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人员配置及诚信经营情况审核确认书》。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
     联系电话:0431-81810302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地价总额进行报价和增价。
     (四)本公告规划容积率中不包含地下建筑,待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由规划部门出具详细规划,对于有地下建筑的,另行计算收取地下建筑部分的土地出让价款。
     (五)至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888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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