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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土资字[2010]1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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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仙居新区建设,提升项目区块的整体效果和档次品位,根据《仙居新区一期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仙居新区一期项目的二十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1
盂溪大桥以东、晨曦路以北
83867
住宅
用地
1.0且≤1.8
30%
35%
限高: 80米 (视觉通廊限高58米)
70
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2
盂溪大桥以东、晨曦路以南
16671
文化娱乐用地
1.0且≤1.2
40%
25%
24米
50
3
晨曦路以南、滨江路以北、规划一路以西
35679
商服、住宅用地
1.0且≤1.6
50%
20%
80米(视觉通廊限高65米、36米)
商服40
住宅70
4
晨曦路以南、经六路以西、滨江路以北
38499
住宿、餐饮用地
1.3且≤2.0
35%
30%
100米(视觉通廊限高36米)
40
5
晨曦路以北、规划一路以西的交叉口处
21560
商服、住宅用地
1.0且≤2.0
50%
20%
60米
商服40
住宅70
6
晨曦路以北、经六路以西的交叉口处
18411
商服、住宅用地
1.0且≤2.0
50%
20%
60米
商服40
住宅70
7
经六路以东、晨曦路以北交叉口处
9583
科教用地
1.3且≤1.6
35%
30%
40米
50
8
经六路以东、纬三路以南交叉口处
20048
商服、住宅用地
1.0
40%
30%
24米
商服40
住宅70
9
经六路以东、纬三路以北交叉口处
11116
商服、住宅用地
1.0
40%
30%
24米
商服40
住宅70
10
经六路以东、纬二路以南交叉口处
11426
商服、住宅用地
1.0
40%
30%
24米
商服40
住宅70
11
经六路以东、纬一路以南交叉口处
23134
商服、住宅用地
1.0
40%
30%
24米
商服40
住宅70
12
11号宗地东北侧、纬一路以南
31151
住宅用地
1.0
35%
40%
40米
70
13
老河道以南、纬二路以北
79983
住宅
用地
1.0
35%
40%
40米
70
14
老河道以东、纬二路以南
72977
住宅
用地
1.0且≤1.5
35%
40%
60米
70
15
纬二路以南、规划二路以东、纬三路以北
96195
住宅
用地
1.0且≤2.0
30%
40%
80米
70
16
纬三路以南、规划二路以西
36948
科教用地
0.5且≤0.6
30%
30%
24米
50
17
纬三路以南、规划二路以东、晨曦路以北
103955
住宅
用地
1.0且≤2.0
30%
40%
80米
70
18
晨曦路以南、规划二路以西、滨江路以北
24792
住宿、餐饮用地
1.3且≤1.6
35%
30%
60米
40
19
滨江路以北、规划二路以东、晨曦路以南
77992
住宅
用地
1.0且≤2.0
25%
40%
80米
70
20
滨江路以北、晨曦路以南交叉口
37708
住宅
用地
1.0且≤2.0
25%
40%
80米
70
21
规划一路以北,经六路以西交叉口处
56664
商服、住宅用地
1.0且<1.39
33%
33%
住宅70
商服40

  二、以上地块作为一个标的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6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00万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叁级(含暂叁)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在本县尚有拖欠出让金行为的企业除外),不接受联合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由建设规划部门审查认定。申请企业须认可《仙居新区一期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仙居新区一期项目合作开发补充协议书》,通过仙居新区一期项目书面开发思路评审,并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签订《仙居新区一期项目合作开发承诺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以价高者确定竞得人。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  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县外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90日内在仙居境内注册成立符合相应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人在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不少于50%,并以该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支付,第一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交付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价款的50%;第二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1年内付清余款。
 
  六、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16日9时前到仙居招投标中心提交仙居新区一期项目开发思路;通过开发思路评审的,可于2010年9月19日8时至2010年9月27日17时到仙居县招投标中心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提交书面申请所需的材料(详见出让须知)。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与竞买申请截止时间相同。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起始时间为2010年9月20日8时,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9日16时(工作时间)。挂牌地点为仙居县招投标中心。
 
  八、其他需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矿产资源出让金,以上费用由竞得人按规定及时缴纳。
  (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仙居新区开发管委会签订《仙居新区一期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仙居新区一期项目合作开发补充协议书》等文件。
  (3)、出让土地条件达到公告结束时之状态,竞买申请人一经报名申请,即认定对出让宗地地块现状无异议。
  (4)、本公告同时在仙居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仙居县招投标中心网、仙居房地产网及相关报纸上公布。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公布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5)、报名地点:仙居县招投标中心(供电局三楼)。
  (6)、详细情况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
  账号:3300 1667 5350 5991 1111
  联系地址:仙居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87716505、87771500、87716506
  联系人:马女士王女士杨女士
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0一0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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