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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9月1日拍卖出让新市镇孟溪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德清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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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德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4-053 宗地面积:  335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市镇孟溪村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0.2≤容积率≤0.5 建筑密度(%):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500万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起始价:  960.674万元 加价幅度:  0万元
备注:  该地块用途为加油站,按二级加油站进行控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县内外企业竞得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在本县尚有拖欠地价款的不得申请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20日 至 2015年08月31日 到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8月20日 至 2015年08月31日 到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3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8月31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9月01日15时00分 在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浙商务商发〔2010〕240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在土地竞买报名前需取得浙江省商务厅对竞买人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预核准文件,竞买人必须在2015年8月20日前及时与德清县商务局市场运行科联系并提交有关预核准申请材料。德清县商务局联系人:沈寿根;联系电话:0572-8064152;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399号。
     2、如达不到举行拍卖所要求的竞买人数(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至2015年9月8日下午16:00时。
     3、本次拍卖或挂牌均设保留价。
     4、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付50%地价款,60日内付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5、地块成交后,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每亩5万元收取,不计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德清县国土资源局(武康镇千秋东街10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蔡女士
     联系电话:0572-8283419、0572-8066293
     开户单位:德清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205280029001107606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
20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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