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湖县9月30日至10月16日挂牌出让芦沟镇镇南路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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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芦沟镇镇南路北侧地块 | 19998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1.20 | 建筑密度≤20% | 40%≤绿化率 | 40 | 220 | 1100 | 10(万元) |
2 | 恒济镇恒山路东侧地块 | 23410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80 | 建筑密度≤25% | 40%≤绿化率 | 70 | 300 | 1500 | 10(万元) |
3 | 上冈镇原盐城轻通机械公司地块 | 22310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60 | 建筑密度≤28% | 30%≤绿化率 | 70 | 600 | 2960 | 1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芦沟镇镇南路北侧地块附带建筑物出让,主体建筑物不得拆除,其余维持现状,周围基础设施(水、电、路)均以现状为准,建筑物的价值3288.46万元(不含在土地出让价款内),由受让人另行交纳芦沟镇人民政府。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09月07日至2015年09月29日,到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3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0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5日,到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3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0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1;
报名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10月15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10月15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5年09月30日9时 至2015年10月16日17时;
2、地块编号:2;
报名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10月15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5年09月30日9时 至2015年10月16日17时;
3、地块编号:3;
报名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10月15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5年09月30日9时 至2015年10月16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5)86155638
联 系 人:陈先生、吴先生
开户单位:建湖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3209251901211000004449
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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