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9月17日至9月28日挂牌出让历城区韩仓河以东、绕城高速以西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
||
容积率指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5-G039 |
历城区韩仓河以东、绕城高速以西 |
84280 |
居住 |
2.2≤地上≤2.7,地下≤1.2 |
≤20% |
≥35% |
70 |
8000 |
停车率≥80%。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厕等设施。 |
2015-G040 |
历城区韩仓河以东、绕城高速以西 |
182132 |
居住 |
2.2≤地上≤2.7,地下≤1.2 |
≤20% |
≥35% |
70 |
16000 |
停车率≥80%。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包括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的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心,含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服务、居委会等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及公厕等设施。 |
2015-G041 |
历城区工业北路以北、化纤厂路以西 |
34298 |
居住 |
1.6≤地上≤2.2 地下≤1.0 |
≤18% |
≥35% |
70 |
3000 |
停车率≥80%。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一处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及公厕等设施。须一并实施用地内规划公用道路并向社会开放使用。 |
2015-G042 |
历城区工业北路以北、化纤厂路以西 |
28570 |
居住 |
2.2≤地上≤2.8 地下≤1.3 |
≤18% |
≥35% |
70 |
2500 |
停车率≥80%。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厕等设施。须一并实施用地内规划公用道路并向社会开放使用。 须处理好沿工业北路、化纤厂路,以及与华山、小清河和大辛河的空间景观关系;须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并满足环保要求。涉及高压线地块须待高压线入地后方可实施。须妥善解决中水处理问题,可结合周边地块统筹设置中水处理设施,且中水处理设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时核实、同期使用。须根据人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规划建设地下人防工程。 |
2015-G043 |
历城区唐冶新区七村整合北侧 |
91355 |
居住 |
1.6≤地上≤2.4 地下≤1.1 |
≤18% |
≥35% |
70 |
7000 |
停车率≥80%。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厕等设施。须一并实施用地内规划公用道路并向社会开放使用。须沿横四路规划宽度为15米的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 |
2015-G044 |
经十路南侧、党杨路西侧 |
23307 |
商业 |
0.4≤地上≤1.2 |
≤45% |
/ |
40 |
2000 |
停车率: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须配建不少于1.0个停车位。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须配建公厕等设施。 |
2015-G045 |
市中区104国道东南侧,马武寨山西侧 |
59435 |
居住 |
2.2≤地上≤3.2 地下≤1.5 |
≤20% |
≥35% |
70 |
6000 |
停车率≥60%。规划住宅建筑为高层。住宅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等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