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10月14日至10月23日挂牌出让始丰街道龙山区块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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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始丰街道龙山区块5号、6号、1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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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 座落 |
用地面积(m2) |
总建筑面积(m2) |
建筑密度(%)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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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5号地块 |
始丰街道龙山区块 |
821 |
1238.24 |
70.1 |
商业(住宿餐饮) |
40 |
5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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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6号地块 |
始丰街道龙山区块 |
6045 |
9191 |
48.4 |
商业(住宿餐饮) |
40 |
43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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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10号地块 |
始丰街道龙山区块 |
634 |
987.12 |
88.9 |
商业(住宿餐饮) |
40 |
46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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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总平面图及建设方案。 2、地价款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交易契税、人防费等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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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符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仅可单独申请。该区块列入浙江省“坡地村镇”试点项目,竞买人须对上述三地块统一报名、统一竞买、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无保留价的挂牌方式出让,超过起始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报价的,出让人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的购取: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21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1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0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2015年10月14日8时至2015年10月23日16时。
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台县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楼一楼东侧)。
七、未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原保证金抵作定金,在2015年11月30日前付清全部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11号
联系电话:0576-83979653
联 系 人:庞先生、孙先生
开户单位:天台县土地价格与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19940101040030511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