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11月27日至12月10日挂牌出让桥头镇五姓村、小桥头村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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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位置
1、慈桥头I201301#地块位于桥头镇五姓村、小桥头村,东至走路、南至329国道拓宽预留地、西至康桥家园、北至村宅基地。
2、慈坎墩1309#地块位于坎墩街道,东至西一路、南至中横线绿化带、西至规划鸣山路江绿化带、北至漾山村。
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 性质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开发程度 |
起始价总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慈桥头I201301#地块 |
4327 |
≤30 |
1.2-1.8 |
30 |
商住用地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现状 |
721 |
150 |
慈坎墩1309#地块 |
2922 |
≤35 |
>0.1,≤0.35 |
≥20 |
加气站用地 |
批发零售用地(加气站用地)
|
40年 |
现状 |
639 |
130 |
注:出让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出让活动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2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交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七、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提交书面申请资格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资格材料、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下午4:00(保证金交纳以银行到帐为准)。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对符合资格要求者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实施监管。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交纳退还保证金要求:竞买单位应通过本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以个人作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可以现金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帐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并凭慈溪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入土地财政专户。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出让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付款期限:竞得人自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四)土地交付时间:自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交付土地。
(五)动工及竣工时间: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竣工。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让人: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74-63829993、63829795
联系人:徐先生、胡女士
报名受理电话:0574-63032301
联系人:邹女士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南二环东路与东三环南路交叉口东首,原水立方)
监督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4-63013517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账 号:7336210182600034034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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