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洪国土资交告字[2010]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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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洪国土资交告字[2010]第27号)
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指定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JDP1019号地块,位于朝阳新城永富路以东、丁家洲街以南、永乐路以西、桂殿路以北(控规D10-03地块)。土地面积46986平方米(合70.479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配套商业用地40年。主要规划要求: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按开发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5%控制。起拍价为34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7300万元。
2、JDP1020号地块,位于朝阳新城抚生路以西、丁家洲路以南、永乐路以东(控规D10-02地块)。土地面积22185平方米(合33.277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配套商业用地40年。主要规划要求: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按开发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5%控制。起拍价为35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3500万元。
3、JDP1021号地块,位于朝阳新城金鼎路以西、滨江铺路以东(控规D17-03地块)。土地面积12051平方米(合18.076亩)。土地用途为办公(兼容商业金融、文化娱乐用地)。出让年期为商业(办公)用地40年。主要规划要求:容积率≤3.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起拍价为38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2100万元。
4、JDP1022号地块,位于朝阳新城金鼎路以西、滨江辅路以东(控规D17-04地块)。土地面积14856平方米(合22.285亩)。土地用途为办公(兼容商业金融、文化娱乐用地)。出让年期为商业(办公)用地40年。主要规划要求:容积率≤3.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起拍价为38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2600万元。
5、JDP1023号地块,位于上海南路以西、洪婺路以北。土地面积22971平方米(合34.457亩)。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居住用地。出让年期为商业(办公)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主要规划要求: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8%。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开发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面积按总建筑面积30%以上控制,需集中设置。起拍价为26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2740万元。
二、符合竞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其中申请参加JDP1019、JDP1020、JDP1023号地块竞买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会定于2010年8月2日上 午10:00时整在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号开标室举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0年7月23日至2010年7月29日持有关资料向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申请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9日16:30时。
缴纳竞买保证金帐户为:
户名:南昌市财政局
开户行:南昌银行中山支行
帐号:188160018110135773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91-3986373
六、现场踏勘统一由交易承办机构组织,请申请人于2010年7月21日09:30时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大厅等候(自备车辆)。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自2010年7月20日起在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发售。
八、交易承办机构: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
垂询电话:0791-3987330、3987327
联系人:周华锋 肖建建
特此公告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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