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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土告字(201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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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土告字〔2010〕8号 

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0年5月25日至6月3日,在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公开挂牌出让汽车市场K-N四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汽车市场K地块:

1、土地坐落:汽车市场K地块(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商服业用地。

3、出让年限: 40年。

(二)汽车市场L地块:

1、土地坐落:汽车市场L地块(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商服业用地。

3、出让年限: 40年。

(三)汽车市场M地块:

1、土地坐落:汽车市场M地块(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商服业用地。

3、出让年限: 40年。

(四)汽车市场N地块:

1、土地坐落:汽车市场N地块(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商服业用地。

3、出让年限: 4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坐落

土地出让

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汽车市场K地块

 6141.00

≤5000

≤45

≥20

565.00

280

汽车市场L地块

 6154.00

≤5000

≤45

≥20

565.00

280

汽车市场M地块

6293.00

≤5000

≤45

≥20

570

280

汽车市场N地块

35708.00

≤50000

≤45

≥15

3110.00

1550

注:土地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挂牌竞买对象

1、汽车市场K-M地块:举办者应是获得在丽水市区某品牌汽车4S专营授权书或专营授权意向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登记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信用优良,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

汽车市场内已取得4S店地块,尚未开工建设的企业法人,不得参加此次4S店地块的竞买。

2、汽车市场N地块: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企业或其主要股东具有举办过汽配专业市场的经验,其中至少一个市场为全国50强或省重点专业市场;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挂牌竞买者,可于2010年5月25日至6月2日前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请携带书面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证明;并交纳报名资料费100元,领取挂牌出让资料。

2、报名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

3、挂牌保证金:

挂牌保证金须于2010年6月2日下午5时前到达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帐户。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转为该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相关事项详见挂牌资料

联系人:潘先生     徐先生

咨询电话:0578-2668127、2292505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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