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2月17日至2月26日挂牌出让颍泉区周棚办周棚社区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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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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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
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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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
出让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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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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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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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颍泉区周棚办周棚社区 |
21326㎡ |
地块一6545㎡ |
商业 |
40 |
不大于2.0 |
不低于30% |
/ |
92万元/亩 |
1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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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二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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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三4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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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四3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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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挂牌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达到2家以上,则自动转为现场竞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买人报名时,须作出以下承诺:①同时买受该宗地上建成的建筑物、配套设施及地面附属物,费用为颍泉区政府认可的1.15388317亿元,竞得土地后由竞得人直接缴至颍泉区政府。②竞得土地后,继续履行阜阳市天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周棚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周棚集镇街道拆迁还原安置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同时认可并执行颍泉区铁路办公室与阜阳市天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协议。③竞得土地后必须首先确保周棚集镇被拆迁群众的妥善安置,颍泉区政府将市财政返还的该宗土地出让金用于购买周棚集镇安置区房屋用于安置,购买单价必须低于市场评估价格且总金额不超过市财政返还出让金数目。具体方案按颍泉区铁路办公室与阜阳天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执行。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对以上①②③款项提交相应的承诺书,并提供颍泉区政府出具的对竞买人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文件。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兑现承诺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另行处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2月24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获取或直接从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gtj.fy.cn)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2月24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17时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2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8时至2016年2月26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该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始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该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阳市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六)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七)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以上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部)
联系电话:0558—2188757、2188788
开户单位:阜阳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阜阳北京路支行
账 号:12011201040006422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