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沛县2月11日至2月23日挂牌出让位于开发区萧何路南侧、汉润路西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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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沛 县人民政府批准,沛 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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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6-02G | 位于开发区萧何路南侧、汉润路西侧 | 44581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20 | 建筑密度≤26% | 30%≤绿化率 | 70 | 5000 | 10031 | 10(万元) |
| 2016-03G | 位于开发区萧何路南侧、汉润路西侧 | 40891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20 | 建筑密度≤26% | 30%≤绿化率 | 70 | 5000 | 9201 | 10(万元) |
| 2016-04G | 位于开发区萧何路南侧、汉润路西侧 | 15917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20 | 建筑密度≤26% | 30%≤绿化率 | 70 | 2000 | 3582 | 10(万元) |
二、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欠本县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01月22日至2016年02月10日,到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沛县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西五楼555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02月11日至2016年02月22日,到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沛县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西五楼555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2月22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02月22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沛县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西五楼555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6-02G;
报名时间:2016年02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2月22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02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2月22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02月11日9时 至2016年02月23日14时30分;
2、地块编号:2016-03G;
报名时间:2016年02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2月22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02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2月22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02月11日9时 至2016年02月23日14时30分;
3、地块编号:2016-04G;
报名时间:2016年02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2月22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02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2月22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02月11日9时 至2016年02月23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地,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2年。宗地范围内管线迁移由竞得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沛县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西五楼555室)
联系电话:0516-89646126
联 系 人:孟先生、杨先生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沛 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0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