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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乐土资出让告字[2010]30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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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虹桥镇七村(安置留用地) 宗地面积:  5335平方米 宗地坐落:  虹桥镇七村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4.7 建筑密度(%):  ≤34.4
绿化率(%):  ≥25 建筑限高(米):  ≤91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36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1800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0年09月27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0年10月15日15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具备初步晋升二级资质条件的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凭乐清市规划建设局证明)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非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应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7日 至 2010年10月13日 到 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7日 至 2010年10月13日 到 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3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0月13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虹桥镇七村(安置留用地) 号地块:2010年09月27日08时00分 至 2010年10月15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7-61882633、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银行帐号:19-270101040011289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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