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土告字(201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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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土告字〔2010〕3号
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0年3月29日至4月7日,在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公开挂牌出让城北新村周边3号、9号等二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坐落、用途、出让年限:
(一)3号地块
1、土地坐落:天宁路以北(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商业、住宅。
3、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9号地块
1、土地坐落:城北新村北侧(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商业、住宅。
3、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拍价:
地块 编号 |
土地出让 面积(M2) |
建筑面积 (m2) |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m2) |
建筑占地(m2) |
绿地 面积 (m2) |
起挂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3号 地块 |
1095 |
≤1600 |
≤275 |
≤300 |
≥220 |
530 |
210 |
9号 地块 |
4521 |
≤5650 |
≤300 |
≤1100 |
≥825 |
1850 |
750 |
注:土地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挂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
四、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挂牌竞买者,可于2010年3月29日至4月6日前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请携带书面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证明;并交纳报名资料费100元,领取挂牌出让资料。
2、报名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
3、挂牌保证金:
挂牌保证金须于2010年4月6日下午4时前到达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帐户。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转为该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相关事项详见挂牌资料
联系人:潘先生 徐先生
咨询电话:0578-2668127、2292505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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