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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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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批准,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土地
面积
m2
规划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360301100003K
高新区
工业用地2010-3号
6761
10.14亩)
工业
1.3
40%
30%
15
工业
50年
20.3
137.9244
360301100004K
高新区
工业用地2010-4号
6666
10亩)
工业
0.7
33%
20%
20
工业
50年
20
135.9864
360301100005K
高新区
工业用地2010-5号
20002.5
30亩)
工业
1.3≥FAR%
0.7
45%≥D%≥33%
20%≥GAR%
18%
24
工业
50年
60
408.0510
360301100006K
高新区
工业用地2010-6号
11700
17.55亩)
工业
0.7
35%
20%
20
工业
50年
35
238.68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的,联合各方均需符合上诉条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至成交之日起壹周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上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壹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的,按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应于2010年7月29日至2010年8月25日16时前,到市土地交易中心购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及资料费人民币壹仟元整。
  六、申请人应于2010年7月29日至2010年8月25日16时前,持竞买保证金凭证到景德镇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或口头申请。企业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外地企业须在当地公证机关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个人须持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且须在当地公证机关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10年8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土地交易中心(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挂牌时间为2010年8月18日9时至2010年8月27日16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景德镇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98-8331275、8518068
  联 系 人:徐女士、张先生
  开户单位:江西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 户 行:交通银行百花分理处
  帐    号:362061000018000013652
 
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
                                   201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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