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6月17日拍卖出让 温岭市城西街道下保宅前村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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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地块位于城西街道下保宅前村,出让土地总面积为3.9107公顷(其中:XQ100111-1地块面积为10890平方米,XQ100111-2地块面积为6433平方米,XQ100111-3地块面积为21784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期限为商业40年。容积率为1.4-1.5,建筑密度不大于55%,绿地率不少于10%,多层建筑限高12.6米,高层控制线范围限高40米。产权允许分割销售。
宗地编号: | XQ100111 | 宗地面积: | 391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温岭市城西街道下保宅前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 | =55 |
绿化率(%): | 10≤绿化率≤10 | 建筑限高(米): | 12.6≤建筑限高≤40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50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0707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人、注册在温岭市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让本宗地后,须在温岭市内注册成立全资新公司。受让人开发(建设)时必须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如联合竞买的,受让本宗用地后,应按照报名申请时明确的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在温岭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再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6月14日 至 2016年06月15日 到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5月14日 至 2016年06月15日 到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1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6月15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6月17日09时30分 在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龙大道555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如报名者不足三家,则该地块在2016年6月16日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下午4时。挂牌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9时起至2016年6月29日下午3时止的工作时间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6-81671880 86109713 86109676
开户单位:温岭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
银行帐号:19-925101040001792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