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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5月31日至6月19日挂牌出让凤鸣路以北、经七路以西等十九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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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概况(见附表)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亩) 规划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商服面积比例 投资强度(万元/亩) 绿地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2015-520# 城东经济循环园区:凤鸣路以北、经七路以西、城东街道十里村用地以南、以东 19975(29.9625) 商服 1.0≤R≤1.5 ≤40% / / ≥20% 40 58 350  
2 2016-505# 符离镇:规划人民路以西、符离镇规划道路以南、符离镇符北村用地以北、以东 3478(5.217) 文体娱乐 0.5≤R≤1.2 ≤40% / / ≥30% 50 41 45  
3 2016-406# 高新区:拂晓大道以西、北外环路以南十冯沟以北、高新建投公司用地以东 17827.78 (26.7417) 住宅商服 2.0≤R≤2.2 ≤20% ≤25% / ≥35% 70 40 75 410  
4 2016-409# 高新区:人民路东侧、北外环路以南、规划支路以西、星泉路北侧 35501.18(53.2518) 商服 2.0≤R≤2.2 ≤20% / / ≥35% 40 64 700  
5 2016-410# 高新区:人民路以东、星泉路以南、规划支路以西、北十里村以北 6799(10.1985) 商服 2.0≤R≤2.2 ≤20% / / ≥35% 40 65 140  
6 2016-411# 高新区:人民路以东、星泉路以北、灵磬路以西、十冯沟以北 57371.18(86.0568) 住宅商服 2.0≤R≤2.4 ≤20% ≤5% / ≥40% 70 40 72 1300  
7 2016-415# 高新区:经二路以西、港口路以东、星泉路以南、拱辰路以北 18750.68(28.126) 住宅商服 2.2≤R≤2.4 ≤20% ≤5% / ≥35% 70 40 66 380  
8 2016-420# 高新区:芒砀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邵杨村用地以西、以南 6672.78(10.0092) 工业 R≥1.2 ≥20% / ≥400 ≤15% 50 10.5 25  
9 2016-423# 高新区:拱辰路以北、灵磬路以东、北十里村用地以西、以南 26667.12(40.0007) 住宅 1.5≤R≤2.0 ≤30% / / ≥35% 70 60 500  
10 2016-300# 宿马园区:西经四路以西、支五路以东、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用地以南、蒿沟乡蒿沟村用地以北 13471.32 (20.2070) 住宅商服 2.0≤R≤2.5 ≤30% ≤20% / ≥30% 70 40 76 320  
11 2016-302# 宿马园区:慈湖路以西、灵城路以南、振峰药业有限公司用地以北、苗安乡大张村用地以东 30986.49 (46.4797) 工业 1.2≤R≤1.5 ≥40% / ≥200 ≤15% 50 10.5 100  
12 2016-306# 宿马园区:灵城路以南、楚江大道以东、043县道以北、苗安乡苗安村以西 30312.84 (45.4693) 工业 1.2≤R≤1.5 ≥40% / ≥200 ≤15% 50 10.5 99  
13 2016-311# 宿马园区:采石路以西043县道以南、宿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东、苗安乡大张村以北 33651.93 (50.4779) 工业 1.2≤R≤1.5 ≥40% / ≥200 ≤15% 50 10.5 120  
14 2016-312# 宿马园区:宿马园区管委会用地以东、泉外泉食品有限公司用地以北、苗安乡苗安村用地以西、以南 19532.66 (29.2990) 工业 1.2≤R≤1.5 ≥40% / ≥200 ≤15% 50 10.5 70  
15 2016-315# 宿马园区:楚江大道以西、中石油加油站用地以东、043县道以南、苗安乡大张村用地以北 66372.75(99.5591) 工业 1.2≤R≤1.5 ≥40% / ≥200 ≤15% 50 10.5 220  
16 2016-316# 宿马园区:采石路以西、灵城路以北、鸿丰生物科技公司公司用地以东、苗安乡大张村用地以南 33113.66 (49.6705) 工业 1.2≤R≤1.5 ≥40% / ≥200 ≤15% 50 10.5 110  
17 2016-317# 宿马园区:灵城路以北、楚江大道以东、苗安乡苗安村用地以西、以南 129730.77 (194.5962) 工业 1.2≤R≤1.5 ≥40% / ≥200 ≤15% 50 10.5 420  
18 2015-335# 宿马园区:西经四路以西、蒿沟乡两半昌村用地以北、以东、以南 6745.99(10.1189) 商服 0.5≤R≤1.0 ≤40% / ≥200 ≥20% 40 59 125  
19 2015-343# 宿马园区:慈湖路以东、灵成路以南、澳利安食品公司用地以西、宿马投资公司用地以北 25120.41(37.6806) 仓储 0.5≤R≤1.0 ≥40% / ≥200 ≤15% 50 10.5 85  
 
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规划(建筑)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本次出让土地原为耕地的,依据宿政办发[2015]36号文规定:土地受让人应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意见剥离耕作层土壤,并运输至指定地点放置;运距小于5公里的,由土地受让人承担运输费用,运距大于5公里的,超出部分由市、县(区)政府按当地平均运输成本予以补助;土地受让人未剥离耕作层的,应按2000元/亩标准交纳耕作层剥离费用。
本次出让土地根据宿政办发[2016]4号文规定:住宅用地的开发单位需按照规划条件配套建设幼儿园与其他配套公共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区政府。
二、竞买人范围
本次挂牌活动,竞买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公告、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 、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19日,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29日(包括节假日)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州市建委大楼一楼105室)获取挂牌文件。
挂牌地点、报名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时间自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7月1日10时,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州市建委大楼一楼105室)进行挂牌,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8室)接受报价,提交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 2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6年6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者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本次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2016年7月1日10时挂牌截止时,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0室(开标大厅)举行现场竞价会,公开竞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此公告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安徽省土地矿产市场网(www.lmah.cn)进行查阅。
(三)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定于2016年6月15日(周三)上午9:00市国土局四楼会议室(407室)举行出让答疑会并组织现场踏勘(不另行通知),敬请光临。
六、报名地点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408室负责咨询,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竞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联系方式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57)3030509  
传真号码:(0557)3030509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任先生王女士
电话:(0557)3937835、18105579122、18155790712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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