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吉县6月23日拍卖出让梅园溪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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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安吉县昌硕街道2014-6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233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梅园溪北侧 | ||
出让年限: | 64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0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0116BA0032 | ||
起始价: | 524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6月12日 至 2016年06月22日 到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6月12日 至 2016年06月22日 到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22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6月2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6月23日09时00分 在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工业企业资质)。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均不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挂牌文件》或查阅中国地产投资网(网址http://www.cnestate.com)、安吉县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www.ajztb.com).
三、有关要求: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2、受让人在与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必须到县发经委(县综合验收办),按规定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3、其他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 系 人:国土局:王先生 张先生,招投标中心:魏小姐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30246);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205290009000097014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