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淳土告字[2010]19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08

关键字:

  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0-40 宗地面积:  11713.1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淳安县威坪镇飞源村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0.25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64.5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
起始价:  322.11万元 加价幅度:  0万元/公顷
挂牌开始时间:  2010年09月28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0年10月11日03时30分
备注: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人须是淳安县县属国有企业
宗地编号:  2010-74 宗地面积:  33332.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大墅镇工业功能区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0.8-1.5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14 土地用途:  其他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87.4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出让
起始价:  436.7万元 加价幅度:  0万元/公顷
挂牌开始时间:  2010年09月28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0年10月11日03时30分
宗地编号:  2010-75 宗地面积:  2039.1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浪川乡原天然色素厂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0.8-1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15 土地用途:  其他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5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
起始价:  24.79万元 加价幅度:  0万元/公顷
挂牌开始时间:  2010年09月28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0年10月11日03时30分
宗地编号:  2010-76 宗地面积:  13012.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枫树岭镇楼底工业功能区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1.5 建筑密度(%):  ≥26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15 土地用途:  其他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33.9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
起始价:  169.16万元 加价幅度:  0万元/公顷
挂牌开始时间:  2010年09月28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0年10月11日03时3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08日 至 2010年10月08日 到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08日 至 2010年10月08日 到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08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0月08日15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0-40号地块:2010年09月28日08时00分 至 2010年10月11日03时30分 ;
      2010-74号地块:2010年09月28日08时00分 至 2010年10月11日03时30分 ;
      2010-75号地块:2010年09月28日08时00分 至 2010年10月11日03时30分 ;
      2010-76号地块:2010年09月28日08时00分 至 2010年10月11日03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2、竞得人如逾期未交清土地出让金,出让人将依法解除合同,取消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保留索取赔偿的权利。保证金可在成交后作为定金,并可充抵土地出让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0571-64813052(国土局用地科)
      联系电话:0571-24818118(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银行帐号:075201040025441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0-9-8
 
 
截止时间:2010-10-08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