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土让[2010]第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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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土让[2010]第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2007年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赤溪街道格木塘A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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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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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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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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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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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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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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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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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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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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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溪街道姓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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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4,其中A-1地块2046;A-2地块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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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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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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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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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5850㎡,其中A-1地块总≤4630㎡,商业≤1852㎡,住宅≤2778㎡;A-2地块总≤1220㎡,商业≤488㎡,住宅≤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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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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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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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详见该地块规划条件及要求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次报名前仍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除外)。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申请人数三人以上的按招标方式出让,申请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届时不另行公告。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6日至2010年5月25日止,到兰溪市赤溪国土资源管理所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 6日至2010年5月25日,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到兰溪市赤溪街道办事处财务办公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5月25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 5月 25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证。如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截止时间为挂牌结束前二天即2010年 6月1日16时止。
六、公开招标的时间为:2010年5月26日上午10时。挂牌时间为2010年 5月 26日9时起至2010年6月4日16时止。地点为兰溪市赤溪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七、其他事项:
1、招标(挂牌)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须知》,有关具体情况可向兰溪市赤溪街道办事处或兰溪市赤溪国土所咨询。
2、本公告由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3、联系地址:兰溪市赤溪街道办事处财务办公室
兰溪市赤溪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13706896866 13857900383 13868925808
联 系 人: 徐卫林 潘亚兰 倪胜萍
兰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 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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