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富春江镇原芦茨乡政府地块使用权拍卖公告(桐土出让告字[2010]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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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桐庐县人民政府批准,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桐庐县富春江镇原芦茨乡政府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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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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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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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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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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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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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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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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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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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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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富春江镇原芦茨乡政府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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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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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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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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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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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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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按420元/平方米作为出让起始价;连同58.67万元地上建筑物一并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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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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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成交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周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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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出让价不含3%的土地契税,建筑物不加价。
二、报名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16时间的工作时间内,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15时30分。
六、本次拍卖定于2010年6月30日16时30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举行。
七、成交后,未在桐庐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的,必须在桐庐县依法注册成立地块的项目公司,且竞得人在项目公司中所持股份必须大于50%。
八、若至2010年6月30日16时,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拍卖出让直接改为挂牌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挂牌报名时间截止到2010年7月12日16时,挂牌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4日15时30分,挂牌成交时间为2010年7月14日16时。
九、竞买人报名申请时,须提交该地块开发投资总额的承诺书。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如下:
联系地址: 桐庐县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64217661 64217662
联 系 人: 毛 先 生 洪 先 生
开户单位: 桐庐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帐 号: 33001617135053004225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01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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