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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分水镇印渚4-1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桐土出让告字[2010]第37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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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桐庐县人民政府批准,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桐庐县分水镇印渚4-1地块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出让土地面积(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出让起始价
(元/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万元)
开竣工时间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桐庐县分水镇印渚4-1地块
61146
居住用地
≥1.0≤1.1
﹤25%
﹥40%
70
454
555
2011年8月27日前开工;竣工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前。
  注:挂牌成交价不含3%的土地契税。
  二、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 2010 8 25日间9时至16时的工作时间内,到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 2010 8 16 日至 2010 8 25日间9时至16时的工作时间内,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 8 25 15 30 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将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如特殊情况不能当场确认的,将在 2010 8 25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挂牌时间为 2010 8 16日至 2010 8 27日间 9 时至 16时的工作时间内;挂牌加价幅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七、成交后,未在桐庐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的,必须在桐庐县依法注册成立地块的项目公司,且竞得人在项目公司中所持股份必须大于50%。
  八、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竞买人报名申请时,须提交该地块开发投资总额的承诺书。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如下:
    联系地址:   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新天地大厦六楼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64217661          64217662
    联 系 人:  毛 先 生          洪 先 生
    开户单位:   桐庐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帐    号:   33001617135053004225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010 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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