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桐庐县人民政府批准,桐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桐庐县江南镇原国鑫皮件厂地块 |
宗地面积: |
0.880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桐庐县江南镇原国鑫皮件厂地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8 |
建筑密度(%): |
20-35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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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7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687.024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公顷 |
备注: |
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居住7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报名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成交后,未在桐庐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的,必须在桐庐县依法注册成立地块的项目公司,且竞得人在项目公司中所持股份必须大于50%。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7月26日 至 2010年08月16日 到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7月26日 至 2010年08月16日 到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16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8月16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08月16日16时00分 在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六楼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64217661
开户单位:桐庐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1713505300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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