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象告字[201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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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象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石浦曙光小区A-3地块 | 宗地面积: | 142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石浦曙光路与兴港路交叉口东北角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2 | 建筑密度(%): | ≤32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
起始价: | 3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0月11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10月20日16时00分 | ||||||
备注: | 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 |
宗地编号: |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E地块(地块四) | 宗地面积: | 296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丹东街道丹河路和兴盛路交叉口西北角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50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00万元 | ||||||
起始价: | 4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0月11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10月20日16时00分 | ||||||
备注: | 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 |
宗地编号: | 象山县原石浦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地块 | 宗地面积: | 266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石浦镇兴港路南侧、港平路与规划路交叉口东北角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1.8 | 建筑密度(%): | ≤32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万元 | ||||||
起始价: | 5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0月11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10月20日16时00分 | ||||||
备注: | 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地块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地块二、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上竞买对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地块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地块二、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上竞买对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08日 至 2010年10月18日 到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08日 至 2010年10月18日 到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0月18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石浦曙光小区A-3地块号地块:2010年10月11日08时30分 至 2010年10月20日16时00分 ;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E地块(地块四)号地块:2010年10月11日08时30分 至 2010年10月20日16时00分 ;
象山县原石浦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地块号地块:2010年10月11日08时30分 至 2010年10月20日16时00分 ;
石浦曙光小区A-3地块号地块:2010年10月11日08时30分 至 2010年10月20日16时00分 ;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E地块(地块四)号地块:2010年10月11日08时30分 至 2010年10月20日16时00分 ;
象山县原石浦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地块号地块:2010年10月11日08时30分 至 2010年10月20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宾阳路20号
联 系 人:张安强、陈豪杰
联系电话:0574-65733030、6508787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宾阳路20号
联 系 人:张安强、陈豪杰
联系电话:0574-65733030、6508787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