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张国土告字[201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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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张地2010-A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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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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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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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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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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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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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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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报
总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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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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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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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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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地2010-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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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暨阳湖大道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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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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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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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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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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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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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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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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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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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地2010-A10号长安南路、北至馨苑度假村。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港城大道、南至暨阳湖大道、西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0年9月1日17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9月1日(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9月1日,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0年9月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申请截止时如只有一人报名,则终止出让;如有二人报名,则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出让;如有三人以上报名,则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场竞价、拍卖时间定于2010年9月2日14时30分开始,地点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市国土资源局大楼一楼)。
七、本次出让土地价格为净地地价,不含行政规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32号(市国土资源局大楼102)
联系电话:0512-58693305
联 系 人:包峥华 梁云 陆晓春
开户单位: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 800011642101018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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