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2010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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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吴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吴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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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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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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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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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土地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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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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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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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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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米)
|
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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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挂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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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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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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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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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南
|
西
|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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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204
|
吴江经济开发区庞金路西侧、吉市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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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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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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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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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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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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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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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汽车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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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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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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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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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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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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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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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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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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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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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说明,以上公告规划条件不能随意改变,如按程序审批同意改变,则按新规划条件的评估价与公告起始价之差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竞买对象范围和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在本市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含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及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均可申请参加。但需提供与汽车制造商或销售部门签订的特许经销证明文件。
三、挂牌地块的起始价及组成
挂牌单价内涵详见上表。
四、挂牌、报名日期
挂牌期限:2010年9月20日—2010年10月13日上午11时;报名截止期限:2010年10月11日上午11时。
五、安排及有关事项
1、挂牌期限截止前1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对该地参照土地拍卖规则进行现场竞价,最后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以上宗地在签订出让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半年内开工,二年内竣工。竣工日期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为准。
3、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申请及联合申请。
5、有意竞买者,可于挂牌之日起(正常工作日)持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在2010年10月11日上午11时前支付保证金后,到吴江市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15窗口)办理报名手续。
6、本次挂牌备有详细文件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吴江市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15窗口)联系、索取资料。
联系地点与电话:吴江市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15窗口) 0512—63982324,63982327
吴江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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