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乐土资出让告字[2010]31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17

关键字: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黄华镇上岩前村黄华村出让A、B地块 宗地面积:  23638.04平方米 宗地坐落:  黄华镇上岩前村黄华村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2.9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6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76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0378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备注:  A号出让面积为9721.07平方米,容积率为≤3.5;B号出让面积为13916.97平方米,容积率为≤2.9;具体有关参数详见温州市七里规划管理分局《关于乐清市公开出让地块(黄华镇上岩前村、黄华村)规划设计条件的函》(温七规字[2010]26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三级以上(含暂定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非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应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9日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9日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0月1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10月20日10时00分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方式:拍卖出让,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则拍卖终止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挂牌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出让时间:2010年10月20日10时,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招拍挂大厅举办。
    (2)公开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10月20日8时至2010年11月3日10时,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整数倍,挂牌地点为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银行帐号:19-270101040011289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0-9-17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