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建国土告字[201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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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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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G60 | 县实验初中北侧地块 | 92000 | 商住 | ≤2.0 | ≤40 | ≥25 | 70 | 5190 | 17290 | 5 |
2010-G61 | 原建湖县明大油米厂地块 | 17767 | 商住 | ≤2.0 | ≤40 | ≥25 | 70 | 750 | 2490 | 5 |
2010-G62 | 原文化剧场地块 | 7750 | 商住 | ≤2.0 | ≤40 | ≥25 | 70 | 980 | 3245 | 5 |
2010-G63 | 湖中路东侧、新建路南侧地块 | 3210 | 商住 | ≤2.0 | ≤40 | ≥25 | 70 | 490 | 1635 | 5 |
2010-G64 | 原中捷建材市场地块 | 39330 | 商住 | ≤2.6 | ≤40 | ≥25 | 70 | 4000 | 13250 | 5 |
2010-G65 | 雷诺制衣有限公司北侧地块 | 20162.40 | 商住 | ≤3.0 | ≤35 | ≥30 | 70 | 1700 | 5640 | 5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的,如从事房地产开发,须依法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8月25日至2010年09月23日,到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2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8月25日至2010年09月23日,到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2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2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9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2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G60地块:2010年09月15日8时30分 至2010年09月24日16时30分;
2、2010-G61地块:2010年09月15日8时30分 至2010年09月24日16时30分;
3、2010-G62地块:2010年09月15日8时30分 至2010年09月24日16时30分;
4、2010-G63地块:2010年09月15日8时30分 至2010年09月24日16时30分;
5、2010-G64地块:2010年09月15日8时30分 至2010年09月24日16时30分;
6、2010-G65地块:2010年09月15日8时30分 至2010年09月24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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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供地方式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及周围基础设施(水、电、路)均以现状为准。(三)、交款方式受让人须在成交后1个月内交清全部出让金、契税和土地交易费。(四)、交地时间受让人交清全部出让金、契税和土地交易费后2个月内,出让人向受让人交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5)86155638、86155607
联 系 人:於先生、朱先生
开户单位:建湖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3209251901211000004449
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08月25日
2010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