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泰地储告[2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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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泰州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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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9-1号农业开发区二号路北侧、规划站东路东侧 | 农业开发区二号路北侧、规划站东路东侧 | 15633 | 商业 | ≤1.020 | ≤34.7 | ≥36.3 | 40 | 214 | 1070 | 10 |
[2010]9-2号中国医药城滨河路北侧、陆家路东侧 | 中国医药城滨河路北侧、陆家路东侧 | 24911 | 商业 | ≤1.100 | ≤50 | ≥20 | 40 | 336 | 1680 | 10 |
[2010]9-3号海陵区森园路南侧、东风北路东侧 | 海陵区森园路南侧、东风北路东侧 | 67200 | 商住 | ≤1.70 | ≤30 | ≥35 | 70 | 2224 | 11120 | 200 |
[2010]9-4号海陵区扬州路北侧、规划海润路东侧 | 海陵区扬州路北侧、规划海润路东侧 | 72302 | 商住 | ≤2.263 | ≤30.93 | ≥30.25 | 70 | 3252 | 16260 | 200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2010]9号四个地块的申请人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境外企业和个人,需符合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中规定的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8月24日至2010年10月12日,到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8月24日至2010年10月12日,到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2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0月1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大厅;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9-1号农业开发区二号路北侧、规划站东路东侧地块:2010年09月28日8时30分 至2010年10月14日16时10分;
2、[2010]9-2号中国医药城滨河路北侧、陆家路东侧地块:2010年09月28日8时30分 至2010年10月14日16时20分;
3、[2010]9-3号海陵区森园路南侧、东风北路东侧地块:2010年09月28日8时30分 至2010年10月14日16时30分;
4、[2010]9-4号海陵区扬州路北侧、规划海润路东侧地块:2010年09月28日8时30分 至2010年10月14日16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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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9号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竞买人也可到泰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查阅资料和报名。
联系电话:0523-86881388 、0523-86897191
联 系 人:申女士、马先生
开户单位:泰州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州市海陵支行营业部
账 号:10-201101040058888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08月24日
2010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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